1、招标条件 新建城镇园林雕塑和改造喷泉项目已由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以鄂前政函【2016】2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鄂托克前旗园林绿化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祥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建城镇园林雕塑和改造喷泉项目 2.2项目建设地点:鄂托克前旗 2.3项目总投资:约844万元 2.4工程规模:在敖镇南出口新建筷子舞雕塑(2组),在敖镇中心广场新建马兰花雕塑一座,改造音乐喷泉一座。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7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2.8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监理不划分标段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贰级(含)以上企业资质,施工投标人近年(2013年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不限规模、不限合同价)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并在雕塑制作人员、喷泉建设人员及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施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3监理投标单位资质要求: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近三年(2013年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项园林景观监理业绩(不限规模、不限合同价),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监理工程师,且在本公司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5信誉要求:近三年(2013年至今)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无不良行为,没有被相关建设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在限制投标期内的),须提供承诺书。 3.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单位须出具相关承诺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报名时间及方式 6.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6.2报名地点:鄂托克前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报名时间:2016年7月30日至2016年8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注:报名时间节假休息 6.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载有有效二维码复印件(5)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6)施工投标人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监理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7)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须对企业、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网上查询流程http://www.ordosjcy.gov.cn/, 鄂尔多斯市外的施工企业需要到项目实施地点开具)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7.2获取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恒信大厦B座23楼2312室 7.3获取时间:2016年7月30日至2016年8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注:获取时间节假休息 7.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施工1000元,监理5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8.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8.3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鄂托克前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和《鄂尔多斯公共资源交易网》、《鄂托克前旗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鄂托克前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平台上同时发布,转载无效。 10、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中标单位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按时交纳,否则按放弃中标处理。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托克前旗园林绿化管理局 地址:鄂托克前旗 联系人:刘丁军 电话:0477-7621693 交易中心:鄂托克前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鄂托克前旗 联系人:任海燕 电话:0477—7621743 招标代理:内蒙古祥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联系人:苏琴 电话:18347727333 邮箱:73595849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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