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音镇观音村双挂钩道路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观音镇观音村双挂钩道路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眉彭发改[2016]1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眉山市彭山区观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眉山市彭山区观音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眉彭发改招管[2016]12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彭山区观音镇观音村; 2.2 工程规模:新建两条道路,东侧南北向新建黑化道路:453.091*24(其中人行道宽5*2;车行道宽14米); 北侧东西向新建黑化道路368.521*16(其中人行道宽3*2;车行道宽9米);原路面黑化:123.027*14。主要工程还包括道路基层面层、雨水管网等工程。 2.3总投资: 约 655 万元 2.4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表达全部内容;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为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以来(2013年至今)已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四川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主验证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8 月 4 日 09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6年 8 月 9 日 23 时 59 分,登录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msggzy.org.cn/mshy)凭CA密匙购买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8 月 29 日09时30分,地点为眉山市彭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msggzy.org.cn/mshy)。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眉山市彭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眉山市彭山区观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眉山市彭山区观音镇府安街
邮 编: 62086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28-3767013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靖康路中段沙河中心B座1404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8784430628
传 真: 028-65013209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6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