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130982160039-001 所属地区 任丘市 工程名称 任丘市华港公园建设项目施工 建设单位 任丘市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 任丘市北站路与106国道交叉口东南角绿地 建筑面积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园林绿化、灌溉、景观照明、监控、小品、园路、场地铺装等及附属设施建设等。包括施工图纸、设计回复、建设单位有关意见、核对确认后的工程量清单(含电子版)等全部内容。 招标代理单位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城市园林绿化叁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后审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2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任丘市会战北道行政服务大厅南楼) 联系人 陈工 联系方式 03178699996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6-08-02 17:0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6-08-09 17:0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6-08-03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6-08-09 17:0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6.8.3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任丘市会战北道行政服务大厅南楼) 内容 任丘市华港公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EITCL-HES-CZGC-1607J07 任丘市华港公园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并在备案部门备案登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本项目业主任丘市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任丘市华港公园建设项目施工 1.2招标人:任丘市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3建设地点:任丘市北站路与106国道交叉口东南角绿地 1.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5招标范围:园林绿化、灌溉、景观照明、监控、小品、园路、场地铺装等及附属设施建设等。包括施工图纸、设计回复、建设单位有关意见、核对确认后的工程量清单(含电子版)等全部内容。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融资 1.7质量等级:合格、绿化成活率100%。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的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有2014年1月1日以后竣工验收的同类工程业绩;(附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出示原件) 2.4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中级及以上职称(劳动关系为投标人);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2.8河北省外企业投标报名前须取得《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 2.9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出示原件)。 3.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4.报名的时间和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于2016年 8月3 日至2016年 8月 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持以下证照资料原件及每页加盖企业盖章的1:1复印件四套到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任丘市会战北道行政服务大厅南楼)报名、签署投标承诺函及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售只面向以下所有证照资料提供齐全有效的投标申请人(如证件年检、换证应提供相应主管部门证明)。 证照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如不是三证合一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是三证合一新证可提供印制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注:如是新资质证书需提供印制二维码标识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不含临时;无在建工程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附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出示原件); (5)河北省外企业投标报名前须取得《进冀建筑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 (6)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报名后请及时踏勘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电子版)等进行校核,须及时提出修改意见。 6. 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全面考察,对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进行面试,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出借资质的、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的、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排序资格。 7. 其它 7.1本项目报名时同时发售并开具收据,售后不退。如果不开具收据,潜在投标 人可拒付文件价款。免费提供图纸的电子版,自行复印纸质版,可根据需要向招标人索取正式图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费用200元。 7.2专家评标及结算时使用的招标文件以备案后的纸质版为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申请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造成损失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 标 人:任丘市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任丘市财政局 联 系 人:伏可为 联系电话:15530460003 电子邮箱:rqsczh@163.com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 联 系 人: 陈 工 联系电话:0317-8699996 电子邮箱:570322652@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