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纬十一路(兴港大道)道路北侧绿化工程(规一路至规四路)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港纬十一路(兴港大道)道路北侧绿化工程(规一路至规四路)已由 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普发改审[201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东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东港纬十一路(兴港大道)道路北侧(规一路至规四路) 2.2工程概况:工程内容包括场地硬质铺装结构层及面层、场地排水、绿化种植、景观照明、景观给水、弱电预埋管等。其中:硬质铺装面积约3270m2,绿化面积约18070m2。 2.3工程造价:约882.1520万元。 2.4工期要求:工期 365 日历天。 2.5工程质量:合格 2.6 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场地硬质铺装结构层及面层、基础、廊架、场地排水、绿化种植(种植土的购买、运输、回填、平整、苗木供应、苗木种植、成活期养护)、景观照明、景观给水、弱电预埋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资质标准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建城[2009]157号《城市园林绿化资质标准》)。 3.2 项目经理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注册证书)或舟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项目主管及以上资质,且无在建项目。 3.3企业、项目经理经营行为:无正在受公示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三次及以上正在受公示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3.4市外企业及其项目经理必须符合《舟山市市外施工、监理企业进舟登记管理办法》舟建委[2013]5号文件规定。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8 月 3 日至2016年 8月 9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 时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中心(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6号楼4层报名受理处)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购买。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含电子光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8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普陀区招投标中心(普陀东港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四楼开标2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中心网站、舟山日报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麒麟街233号 地 址:舟山市普陀区勾山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11楼 联 系 人:范哲 联 系 人: 竺波迪 电 话: 0580- 3822027 电 话: 0580-3057716 传 真: 传 真: 0580-2793131 2016年 8 月 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