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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包号:XHWZFCG2016-023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厦门市忠仑公园 忠仑路77号 周工0592-592787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市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7号楼四层、邮编361012 联系人:桂女士、叶女士 0592-6023110 采购项目名称:忠仑公园周边裸露地块景观绿化 来源:市级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忠仑公园周边裸露地块景观绿化;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90万元整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供应商资格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若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指“四表一注”,即(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另外,如果投标人的所有者权益没有变动,也可以不必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但应提供书面说明。】依法缴纳税收(近半年内或近一年内)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三个月)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以及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指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证书或书面承诺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应附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均扫描)。 4、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示: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加盖谈判响应供应商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2016年8月5日起(节假日除外)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在厦门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7号楼四层招标部查阅及购买招标文件。咨询电话:桂女士、叶女士 电话:0592-6023110传真:0592-6023101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 投标截止时间: 2016-08-26 09:00:00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8月26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 4 楼 C 区开标厅7(C406)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桂女士、叶女士 0592-6023110 其他:(1)本项目仅限网下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2)“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兴业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账 号:1296 8010 0100 6385 1301 0016;财务联系人:小涂; (3)“文件费、服务费等费用”收款单位名称: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厦门工行海天支行;账 号:4100 0249 0902 2101 167;财务联系人:小涂 采购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为:2016-08-05 09:40:50 附件: <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