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郸城县新建消防大队办公楼室外绿化附属工程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郸城县消防大队,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竞标人参加竞争性谈判。 二、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2.1项目名称:郸城县新建消防大队办公楼室外绿化附属工程项目 2.2采购编号:郸采购[2016]323号 三、竞争性谈判项目简要说明及标段划分: 3.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一个标段。 四、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竞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及技术设备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3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 2016 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1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周口市川汇区大庆路南段鑫瑞铭家9楼)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资格要求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其他证明性文件。上述公告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本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郸城县消防大队 联 系 人:王明华 电 话: 15138289966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394-8698566 监 督 人:郸城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0394-3298829 2016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