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37205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辽宁 | |||||||||||||||||||||||||||||||
工程名称: |
辽宁葫芦岛市龙背山生态公园改造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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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葫芦岛市龙背山生态公园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辽宁省葫芦岛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龙发改备【2016】1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葫芦岛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葫芦岛市龙背山生态公园改造工程(二标段)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葫芦岛市龙港区森林公安局东行500米 。 2.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跨度:层数:其他。 2.3合同估算价为 300 万元。 2.4招标范围:葫芦岛市龙背山生态公园改造工程(二标段) 。 2.5工期要求: 2016 年 9 月 1 日开工至 2016 年 12 月 15 日竣工,计划工期 105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1) 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企业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 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标段根据资质情况提供);(4)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和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6)投标单位需要提供具有符合规定的BBB级及以上的"信用报告概述"企业信用报告规范性审查报告单(在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且在有效期内);(7)网上报名回执单。到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葫芦岛办事处(葫芦岛市连山区兴工路兴盛好人家小区3-7号(五一商业街))(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8 月 8 日至 2016 年 8 月 12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5.00 万元 需提交投标担保金额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6 年 8 月 8 日至 2016 年 8 月 12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01:00 时至 04:3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 6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29 日 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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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6/8/8至 2016/8/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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