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海村村道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纸质投标) 闽兴港招秀字(2016)03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海村村道绿化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平海幸福家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港建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 2) 工程建设规模:约63万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4)工期要求:8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为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名录库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的企业;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6年 8 月 9 日至2016年 8 月 15 日。公告期间招标代理单位不接受报名,投标申请人直接到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xyfwzx.gov.cn/)上下载有关资料。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壹万(10000)元整,投标人应按照秀屿区《关于建设工程投标实行预交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是否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最新公布的投标企业预缴保证金的金额为准。未预缴,或缴纳不足可以在截标前以现金缴纳,未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已接收的投标文件予以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8 月 19 日 15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开标室(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楼财政楼)。 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发布招标公告。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平海幸福家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1359955893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港建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 游先生 电话: 13599894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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