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namespace>泮塘七园五馆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xml:namespace>
招标公告
根据荔发改投资[2016]171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荔湾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现对泮塘七园五馆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xml:namespace>一、工程名称:泮塘七园五馆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吴工?xml:namespace>联系电话:020-81807422/8154419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陈工联系电话:020-8349217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1561896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泮塘
四、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约?xml:namespace>18000平方米,建筑密度<40%,容积率小于0.5。工程按照“一次规划设计、分期建设、分期投入使用”的建设原则。建设内容包括历史建筑改造、园林建筑工程、给排水系统、电气照明系统、消防与防雷系统、红线范围内室外景观绿化、道路广场、其他配套设施等。项目计划总投资约9400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项目编号:JG2016-5879
2、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3、招标内容:
(1)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阶段的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中标后进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含超前钻探)、■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地形实测(含1:500现状地形图实测)]、方案及初步设计深化、投资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后续所有勘察设计和现场服务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包括但不限于历史建筑改造、仿古建筑工程、给排水系统、电气照明系统、消防与防雷系统、红线范围内室外景观绿化、道路广场、其他配套设施等)。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2)根据招标人和设计任务书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项目移交。
(4)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5)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和恢复。
(6)上述工作及勘察设计费、施工工程费用等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投资总金额约为9400万元,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8353.57万元,其中:施工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000万元(其中:仿古建筑工程5500万元,园林绿化工程2500万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63.81万元)(含增值税价);设计费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269.57万元(含增值税价);勘察费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84万元(含增值税价)。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报名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6年8月10日至2016年8月14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6年8 月15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6年8 月19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含本日,节假日除外)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备标时间从第一份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计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20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报名申请文件地点: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6号报名窗口(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2.1法人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交易中心企业库在册人员。)
3、报名费: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5.1、5.2和5.3点资质:
5.1?xml:namespace>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5.2工程设计资质:同时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5.3工程施工资质:同时具有①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②?xml:namespace>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要求,2016年7月1日起,按照建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的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
?xml:namespace>6、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单位注册;
6.2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设计负责人为: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单位注册;
6.3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勘察负责人为:具备岩土工程(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方)单位人员。
注:(1)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7、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8、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9、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最多只接受由一个承接仿古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一个承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一个承接建筑设计任务的单位、一个承接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与一个承接勘察任务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仿古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主办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11、投标报名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由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投标人少于3人时,均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第一中标候选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无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中标公示备案资料之一。
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的查询方式为:
1、申请查询应当提交的资料
(1)规范有效的单位介绍信或由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2)书面申请书,申请书必须写明事由;(下载固定格式申请书,见本规定第4项内容)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被查询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受委托进行个人查询的,须提供书面申请书、委托证明,以及附上委托人、受委托人、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以下查询内容
(1)行贿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和犯罪数额;
(2)判决的时间和结果;
(3)共同实施行贿犯罪中的被查询对象的相关内容。
3、注意事项
(1)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查询申请的事由应用查询结果,不得用于查询申请事由之外的其它事项,不得利用查询结果进行不正当竞争或者从事非法活动;
(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下载
登录荔湾区人民检察院官网(www.lwqjcy.gov.cn),见“检察院信息互动平台”内“行贿档案查询”,下载固定格式申请书。
十三、费用。
1、设计费用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设计部分的投标下浮率作为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以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审定结果为准。
注:专业系数1.0,复杂系数1.0,附加系数1.25。
2、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设计费用等)。
3.1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不得超过150元/米,如投标的综合单价超过150元/米,则按照150元/米的综合单价作为合同价及结算价格。
3.2工程测量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3.3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3.4用于办理规划报建用地预审、规划国土等手续的1:500现状地形图测量(广州市规划部门认可),收费标准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国家测绘产品价格收费标准计取。
4、工程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施工部分的投标报价下浮率(非竞争费用:如安全文明措施费、余泥渣土运输费等不下浮)及施工合同的计价方式(详见附件合同计价方式,具体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作为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以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审定结果为准。
十四、工期
1、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2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2、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7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并送施工图审查单位。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格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3、施工工期:730日历天。暂定由2016年月开工至2018年月竣工,从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
十五、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无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须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电话:020-81807422/81544190;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
十七、其他:
1、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3、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4、有关企业诚信档案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引选项。
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8月9 日
附件一: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可参考此格式)
(施工方单位名称、设计方单位名称、勘察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施工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施工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及主办和组织协调工作。
②(设计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
③(勘察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勘察。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其他说明: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