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03051505150102项目名称潘安湖湿地公园一期绿化养护项目 标段编号3203051505150102-BD-007;3203051505150102-BD-008;标段名称潘安湖湿地公园一期绿化养护项目七标段;潘安湖湿地公园一期绿化养护项目八标段;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8月10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8月15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政府潘安湖街道办事处建设的潘安湖湿地公园一期绿化养护工程已经徐州市贾汪区发展改革与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拨付,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 养护施工 投标。 2、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市贾汪区潘安湖景区 3.2、工程规模:本标段养护范围包含绿化综合养护、水生植物、园林绿地保洁等。绿化养护面积按照标段内绿地地被面积计取,养护内容为绿地及其配套设施的日常养护管理,包括绿地内乔木、灌木、绿篱、球类、地被、草坪等植物的修剪、剥芽、病虫害防治、施肥、除草、切边、松土、抗旱、排涝、防汛抗台、防冻、扶正、涂白、复壮、缺损苗木补植等小型园林设施维护、秩序管理、绿地卫生保洁、看护管理等。水生植物单独计取。养护招标控制价按照政府财评执行。 3.3、招标范围:绿地养护范围内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全部内容。 3.4、计划进场时间:2016年9月。 4、养护期为二年,潘安湖一期生态公园整体养护规模体量大,结合养护工作中对投标人机械及人员规模配备要求,并为确保现场养护形成竞争、对比考核机制,投标人可以报名参加投标本工程所有标段,但至多只能中标二个标段,本次拟招标第七、八标段。 七标段: 控制价: 809601.47元 序号绿地名称类别面积(㎡)地被/水生
1快速通道至鸟类养殖基地沿湖景观绿化工程(山水A )一级(乙类)绿地35849.96/38711.01 2蝴蝶岛景观绿化工程(山水B)一级(乙类)绿地37125.22/18025.98 3环湖路北段、利大路绿化工程(苏北花卉)一级(乙类)绿地20905.66/1817.76
八标段: 控制价:467098.65 元 序号绿地名称类别面积(㎡)
1民俗广场及水街、无名岛(苏北花卉)一级(乙类)绿地14756.3/3309.25 2310环境综合改造及农家乐一级(乙类)绿地42941.28/2208.76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或绿化养护)叁级 (或以上)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专业贰级或以上资质; 5.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4.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4.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4.5项目负责人(拟选派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5、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6、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5.7、拟选派的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5.8、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建造师自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社保部门出具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从“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截图上传)。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徐州市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七标段:壹万陆仟元;八标段:玖仟元 收款人:徐州市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贾汪支行 账号:32001718836052503058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0 日至 2016 年 8月 15 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 2016 年 8 月 15 日17:00前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16 年 8月 22 日 17 : 00 前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 年 8月 31 日 10 时 00 分。 8、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0、其他: 10.1、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 (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0.2、本工程严禁挂靠、杜绝造假,在投标过程或中标后任一环节一经查实报建设、园林相关部门备案,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潘安湖 联系人:张超伟 电话: 85529385 1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87号世茂广场钻石国际2号楼9层 联系人:李炜平 电话:0516-85743599 传真:0516-857435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