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泾县幕溪河公园等绿化养护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2016年泾县幕溪河公园等绿化养护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皖建施招JX2016140 发布日期:2016年8月 10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2016年泾县幕溪河公园等绿化养护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3、招标人: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4、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泾县城区 2、建设概况:养护区域范围为:泾县幕溪河公园、人武部大院内、贺村路、城西出入口、泉水路(月清路)、同心路、汀溪路、雅园路。按二级养护标准执行。总预算约223万/三年。 3、养护周期:暂定三年 4、招标范围:绿化养护工程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企业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专业或市政(园林)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1个合同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6年8月11日至2016年8月17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2、地点: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泾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招标代理(东晟代理)窗口处。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内持所需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日10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16年9月1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为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项先生 电 话:0563-236654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兵 电 话:18756346222 六、备注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持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与投标时一致),省外企业进皖备案相关材料。(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皖备案。 3、本项目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携带由中标人企业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1份,参考格式附后。 2016年8月10日 检察机关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检预查(2016)----号 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查询,------------公司及法人-------在2013年--月--日到2016年--月--日期间(近三年),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以上查询结果来自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 特此告知 ---------人民检察院 2016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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