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壶关县百尺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其壶关县百尺镇广场、镇政府院内、百尺镇垃圾场及沿线补栽等绿化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壶关县百尺镇广场、镇政府院内、百尺镇垃圾场及沿线补栽等绿化工程
2、项目编号:DHZB-ZC-20160801
二、项目内容
1、本项目共一包,投标人对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2、招标内容:苗木清单明细中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4、项目地点:百尺镇政府院内、镇广场、垃圾场及荫林路两侧
5、项目预算:1139095.36元;
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叁级或营林绿化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7)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项目经理证或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具有已年检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不做此要求)、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相关专业项目经理证或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证;
(9)投标人近三年必须有已完成的同类型业绩;
(10)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如是法人授权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且同时须携带以上全部资料原件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五、投标报名
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 8月12日至2016年8月18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
2、发售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紫金东街293号帝景苑7单元10层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即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2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地点:长治市财苑大厦2288室。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9月2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长治市财苑大厦2288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壶关县百尺镇人民政府
地 址:壶关县百尺镇振兴路附近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55-8796913
十、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紫金东街293号帝景苑7单元10层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636850890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