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景观大道(大墩村处)给水管道改造工程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陵水县景观大道(大墩村处)给水管道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单位为陵水黎族自治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认施工单位。有关事项如下: 二、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陵水县景观大道(大墩村处)给水管道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TSC2016-115 3、工期90日历天 4、采购预算:¥384309.62元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报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核验;其中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新版资质证书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 4、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6年1月至6月纳税及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 5、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的经营生产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6、提供2013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至少1个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核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标书时间:2016年8月12日08:30:00 — 2016年8月18日17:30:00。 发售标书地点: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1-5号605室。 3、方式:直接报名购买(售后不退); 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资质证书、纳税及缴纳社保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以上材料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及原件核验;其中新版资质证书只提供复印件)。 售价:人民币500元/套。 五、报价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8月19日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1-5号605室。 3、开标时间:2016年 8 月19日09:3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1-5号605室 5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 称:海南泰尚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点: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1-5号605室 电 话:0898-65372004 传真:65372004 联系人:陈先生
海南泰尚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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