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乡大石村、大湾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区及西河镇阙家村农民新居工程总平景观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万兴乡大石村、大湾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区及西河镇阙家村农民新居工程总平景观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龙发改审批【2015】5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国开四川(龙泉驿)城乡统筹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国开四川(龙泉驿)城乡统筹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龙发改审批【2015】5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40312003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万兴乡大石村、大湾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区及西河镇阙家村农民新居工程总平景观工程施工; 2.2 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59.1506亩。本次招标的总平景观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程地点:西河镇阙家村2组、11组和12组(按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2.4 计划工期:100个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的总平景观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施工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1)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业绩:近三年具有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工程投资不少于900万元的总平工程)业绩; (4)财务要求:近三年无亏损,需提供审计公司审计的财务报表; (5)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从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未处于成都及原承建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期内; (7)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还应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8)具有在成都建委办理的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和《成都市建设领域拟投标项目部管理人员信用记录(评价)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3日 00时00分00秒至2016年8月17日23时59分59秒,登录龙泉驿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lqggzy.com),凭CFCA数字证书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的投标企业将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企业请按龙泉驿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lqggzy.com)相关的说明完成注册并领取CF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网上报名。(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028-85593299-813)
4.2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
4.3 4.3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5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都市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龙泉驿区政务中心六楼)。
5.2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开四川(龙泉驿)城乡统筹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成龙大道888号总部经济港A3座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蒋女士
电 话: 028-8484033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鼓楼南街117号世界贸易中心A座14楼
邮 编: 610015
联 系 人: 沈先生、袁小姐
电 话: 028-62811999
传 真: 028-86619083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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