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 衢州市柯城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衢州市柯城区万田乡人民政府定于2016年8月 18日在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浮石路188号住建局4楼)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柯城区翁塘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顺家路边路渠工程的承包商。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柯城区翁塘垄 ,该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XL3路142米,XP1路渠78米,P7排渠1098米,机耕桥3座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预算。投资额约为199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计划工期为 180 日历天,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项目审定预算价为 1994497元,审定最高限价:1834937元。为防止承包商低价抢标,最高限价×85%作为风险控制价,即风险控制价为1559696元(精确到元)。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根据衢州市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规定,拟采用经综合平均法评标办法。 2.交易资格要求 本次交易从柯城区承包商入围名录 B 组且已办理交易IC卡的企业中确定,要求承包企业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的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资质和行业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的地区(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开标时,须携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B证原件到场)。 3、交易保证金 本项目交纳交易保证金 30000 元整。 4.报价函的递交 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8 日9:30时,地点为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料费100元/份。 5.其他款项 1、本次工程交易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试行)》处理; 2、合同参照的版本 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通用条款; 3、合同价款的调整: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承包; 4、本工程款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以合同价为基数,按工程施工进度付款,在完成工程量40%时支付完成工程量造价的20%的工程款;工程量完成到65%时再支付完成工程量造价20%的工程款;工程量完成到90%时再支付完成工程量造价25%的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有关结算审查部门审查后付至工程审定价的90%,余下10%款项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一年(自竣工验收结算结束之日算起),在这期间保修金不计息。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合同签署前三天内交纳,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后,十五天内退还(不计息)。如有违约,扣除相应违约金。; 6、工程量变更的有关要求: 6.1、因漏项、设计变更等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为:调整方式:(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的,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3)如合同中没有适用的或类似的综合单价,其综合单价按招标时审定预算价同口径编制×(1-中标下浮比例),中标下浮比例=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材料价格按审定预算价同口径编制,衢州信息没有的,按省信息;如衢州和省信息均没有的,以业主、监理、中标人三方共同进行市场询价确定,经市场询价材料价格不再下浮)。措施费按中标价包干,结算时均不予调整。 6.2、合同协议书约定采用单价合同形式时,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工程量发生增减,且单个子目工程量变化幅度在10%以内(含)时,应执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该子目的单价;单个子目工程量变化幅度在10%以外(不含),且导致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变化幅度超过10%时,由承包人提出并由监理人按上述第1款或确定新的单价,该子目工程量超过标底工程量10%以上的,超过部分的工程量按修正后的新的单价计价。 6.3人工费、材料费价格变动超出衢住建建 [2012]127号文规定的范围,按此文件规定调整。 6.4、因工程变更增加费用超过合同价的10%需发包人承担的,应由区相关部门组织人员核实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增加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6.5、工程价款结算须经审计机关审计认定,审计结果作为财政部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依据,保留的待结算价款在结算审计完成后结算(不含保修金)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时提供) 2、出席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 3、报价函;(需密封) 4、工程量清单。 衢州市柯城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衢州市柯城区万田乡人民政府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彭 电话:0570-2720123 15157059454 衢州市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8月12日 评标办法 3、综合平均法 投标报价中,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商务评审未通过处理: (1) 评标委员会认定属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报价的工程项目、数量和费用等有较大错误,其数额超过投标价3%的; (2)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 (3) 最终评标价高于招标人最高限价的。 综合平均法投标人商务分的确定 商务评审未通过者为零分。 (1)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采用技术标通过式的项目,为全部通过商务标评审的报价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平均值; (2)报价平均值再下浮随机抽取平均值的100%-96%(五档,每档间隔一个百分点)作为最佳报价; (3)每个投标评标价与最佳报价值对比,计算出商务报价的评分值,即: 投标评标价等于最佳报价时得满分100分; 投标评标价每低于最佳报价值1个百分点扣1分; 投标评标价每高于最佳报价值1个百分点扣2分; 以上商务报价评分保留小数2位;评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 投标人最高得分如出现并列的情况,以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果报价也相同,则现场抽签确定。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用同样办法确定。
附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承包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承包商: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2: 授 权 委 托 书 : 我 (姓名)(身份证号) 以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 (姓名) (身份证号) 为本公司的全权代表,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 的开标、询标、商签合同以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其它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承包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无需密封,开标现场交于工作人员)
附3: 报 价 函 致: 经研究 工程交易公告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即下浮 % ,下浮率={1-[中标价-暂列金×(1+税率)]÷[审定预算价-暂列金×(1+税率)]}×100%,结果保留二位小数)的报价承包该项目,并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如果确定我方为承包商,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 日历天内完工,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我方符合交易公告上的资格条件并按交易公告递交了交易保证金。 企业资格: 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项目负责人资格: 承包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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