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峰农场照明路灯工程已由 邵武市库区移民开发管理局以邵移[2016]1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邵武市晒口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及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邵武市晒口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邵武市晒口街道办事处高峰农场境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约2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高峰农场照明路灯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投标人本公司员工。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其他资格要求: 无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8 月 17 日至 2016年 8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正常上班),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邵武市天润花园13幢2楼道1003室)购买招标资料,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值为5%。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 年 8 月 29 日上午9:00前到达,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肆仟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现金方式用信封密封装订,并注明高峰农场照明路灯工程字样加盖公章 7.工程发票所交税要求在邵武税务局(国税和地税)上交。 8.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8.1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8月 29日 上午9时 00分 8.2开标时间: 2016年 8 月 29日 上午9时 00分 8.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邵武市晒口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8.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http://www.npzbtb.gov.cn)及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owu.gov.cn)、晒口街道办事处公告栏及晒口高峰村公告栏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邵武市晒口街道办事处 地 址:邵武市晒口街道办事处 邮编:354000 联系电话:黄先生 联系人:13950687158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邵武市天润花园13栋2楼道1003室 邮 编:354000 电 话:15159473897 联系人:小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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