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赣建赣州(施)招字[2016] 58 号
南门口景观造型更新及交通护栏立体绿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已经批准立项,招标人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南门口景观造型更新及交通护栏立体绿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承包人。
一、招标项目概况
1、 招标人:赣州市园林局。
2、 招标项目名称:南门口景观造型更新及交通护栏立体绿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3、 工程地址:南门口文化广场中分带内、东西园等繁华地段交通护栏,文清路。
4、 工程规模:南门文化广场1900㎡绿地整体打造园林景观造型,交通护栏总长218m实施立体绿化,文清路两侧设置花箱150个。
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00万元。
7、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8、 工期要求:①设计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16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②施工工期90天,绿化养护期1年其中包含交通护栏总长218m实施立体绿化及文清路两侧设置花箱换花1年6-8次(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算)。
9、 招标范围:①设计:南门口景观造型更新及交通护栏立体绿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等所有设计工作以及项目全过程跟踪配合服务,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人中标后对设计范围、设计内容作适当合理的调整。②施工:南门口景观造型更新及交通护栏立体绿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涵盖的所有内容。
10、工程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质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年检有效期内,财务状况良好,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能够履行合同的企业。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
⑴具备下列之一设计资质:
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⑵具备下列施工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⑶投标人应是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或是具备以上资质的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投标人必备资格条件:①企业(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②企业(联合体各方的)设计、施工资质证书。③设计负责人要求:必须为(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或园林设计或景观设计或园林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④设计单位业绩:必须在开标之月前60个月内,设计过单项合同投资额在150万元(含)以上的景观造型绿化工程。设计单位业绩证明材料3项中的任意1项原件: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⑤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担任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须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90日内的社保证明原件材料。⑥五大员要求: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安全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以及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⑦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⑧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或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⑨设计单位:外省来赣的投标人开标时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施工单位:外省来赣单位开标时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工程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
四、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凡符合上述第二条的要求,并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6年8月17日到2016年8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到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402室招标文件发售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4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未进行过投标保证金缴纳相关信息采集的潜在投标人,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部(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510室)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相关信息采集:(1)单位名称(2)组织机构代码(3)基本户开户银行(4)基本户帐号。
五、其他
1、 有关本工程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如因招标人原因引起招标活动时间的变动,招标人将在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07973g.com)公布。
招 标 人:赣州市园林局
法定代表人:朱丽琴
邮政编码: 3410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07978421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国红
邮政编码:341000
联 系 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13879743264
招投标监督单位:赣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单位电话:0797-8390959
赣州市园林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