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42827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湖北 | ||||||||||||||||||||||||||||||||||||||||||||||
工程名称: |
湖北[新系统]武汉至深圳高速公路武汉段绿化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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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武汉至深圳高速公路武汉段绿化工程施工一标段
1. 招标条件 武汉至深圳高速公路武汉段工程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武汉至深圳高速公路武汉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鄂发改审批[2012]255号)文批准建设,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武汉至深圳高速公路武汉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重点[2012]479号)批准了初步设计。所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25%,国内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武汉市武嘉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为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武汉至深圳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武深高速”)的一段。本项目起于洪山区青菱街青菱村,对接规划的青菱湖西路,在石咀村与武汉市四环线形成十字型交叉;路线终点位于武汉市江夏区与咸宁市嘉鱼县的交界地——法泗镇长虹村,对接武深高速嘉鱼北段的起点。路线全长约33Km,起讫桩号为K1+012-K34+015。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34.5m,双向六车道的高速公路标准。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武汉至深圳高速公路武汉段绿化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标段范围内中央分隔带绿化、路侧绿化、房建区、互通区绿化等,工程量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10月8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计划施工工期为: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及主要工作内容见下表1-1。 表1-1 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业绩、财务要求见下表1-2,同时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表1-2 资质、业绩财务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最低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投标人应在投标函中作出相关承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将被否决。 3.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查封、接管、冻结,未处于清算、破产状态;投标人近3年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交通运输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到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ggzy.cn) 4.2完成网员注册后,投标人用CA锁登陆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明确所投标段,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18日至2016年8月24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6年8月18日至2016年8月24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内通过网上银行成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按要求从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相关资料(具体操作详见: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bggzy.cn)通知公告栏《关于开通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功能的通知》)。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补遗书将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出的澄清或补遗书均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补遗书。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且不统一组织标前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进行考察,招标人将予以配合,考察费用自理。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13日10:00时,投标文件必须于2016 年9月13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之前递交至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10层1002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公开开标,并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现场宣布投标文件第二信封开标的时间公开开标。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经公证的法定代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其授权代理人持经公证的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准时出席开标会。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人。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武嘉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金口街旭光村 邮 编:430208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27-86696102 传 真:027-86696102
招标代理: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87号银海华庭422室 邮 编:430000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15926324338 传 真:027-87891918
招标公告附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WJLH-1、WJLH-2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WJLH-1、WJLH-2
注: 1、注册资本的认定,以营业执照载明的金额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WJLH-1、WJLH-2
注:1、证明材料要求:“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件,资料提供不完整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定。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另外增加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2、 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3、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最低业绩要求。 4、业绩的时间认定:2011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项目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WJLH-1、WJLH-2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WJLH-1、WJLH-2
注:1、证明材料要求: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后应附有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提供担任类似项目相应职务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由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并能完整反映出资审审查最低要求中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3、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说明现在负责工作内容。
附录6 评标办法(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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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6/8/18至 2016/8/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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