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湖南株洲市石峰公园提质改造工程 (园路及景观、三园四节点、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642896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湖南
工程名称:

湖南株洲市石峰公园提质改造工程 (园路及景观、三园四节点、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峰公园提质改造工程(园路及景观、三园四节点、设施)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审【2016】8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市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株洲市园林绿化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株发改招核【2016】52号文核准,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峰公园提质改造工程(园路及景观、三园四节点、设施)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石峰公园

 2.3 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改造公园主游路,建设猴子石大草坪、松涛廊、响石亭、望江亭等景观节点,建设玉兰林、雪松林、桂花林特色景观,新建、修缮公园内相关景观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等,建安工程费约2350万元。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确保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及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拥有或租赁株洲市城区范围内的沥青混凝土搅拌站。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同时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项目负责人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得超过60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标段工程接受不超过两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 为优质高效地完成株洲市绿荫三年行动第一批次工程,招标人拟建设的石峰公园提质改造工程(樱花园及西门片区景观)、石峰公园提质改造工程(园路及景观、三园四节点、设施)、迎宾大道绿化提质改造和沪昆高速株洲东入口景观提质改造项目、泰山西路北侧(湖南工业大学旁)园林景观及京珠高速株洲西入口(大石桥)绿化提质改造项目四个标段工程将同时开工平行施工,各潜在投标人仅能参加前述标段工程中的一个标段的投标。 

3.7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Ⅱ)。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招标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提供); 

(4)入湘施工登记证或网页直接打印的纸质版“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发布的入湘基本信息情况”(仅由省外企业提供); 

(5)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职称证及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园林绿化专业项目负责人证; 

(6)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和学历证(职称证上未注明单位或所注明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应同时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近一年连续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7)拟任项目专职安全员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8)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且前述的第(1)、(2)项资料所有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9)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属于投标人自有的须提供其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属于投标人租赁的须提供沥青混凝土搅拌站所有权人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租赁或供货协议; 

(10)报名代表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指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或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湖南省外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上述所需资料均为公告期内的有效原件,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叁份复印件。根据建办市函[2016]46号文件相关规定,已更换为新版企业资质证书的可不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6.2 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17日至2016年8月23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报名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6 年9月9日9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tb.net)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1-28686070。

 10.联系方式招标单位:株洲市园林绿化局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滨江路1号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32733063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5楼联 系 人:曾女士 刘女士 联系电话: 0731-22291716  

报名期限: 2016/8/172016/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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