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中医院污水设施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1、公告标题:长春市绿园区中医院污水设施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2、公告内容: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绿园区中医院污水设施改造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中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长春市绿园区中医院污水设施改造工程 2.2 实施地点:长春市绿园区中医院。 2.3 实施范围:详见清单。 2.4 实施完成时间:1个月。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项目预算:40.727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3.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事业单位; 3.3.投标供应商应具有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8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0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1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8_月 18 日至 2016 年8 月_22 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_11:30 时,下午_13:00 时至 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持法人授权书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相关证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所列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并提供原件备查,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6 年_8 月 31 日_9 时 00 分,地点为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其他要求 6.1施工过程中,环保相关验收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6.2本项目因施工而破坏的绿化用地,修复、复原工作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中医院 联系人:许海东 电 话:1584403159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皓月大路4068号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 0431-82040102 监管单位: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方式:0431-87605030 3、地域类型:县区 4、政府采购编号:BJJY2016-8007 5、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6、联系人:王经理 7、办公电话:0431-82040102 8、联系电话:15144184418 9、传真:0431-87996158 10、邮编:130000 11、地址:皓月大路4068号 1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