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单位,一家法人只能接受一次报名。有意投标的单位,请于招标公告之日起2016年8月19日至2016年8月25日(每天上午8: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30时,节假日休息)报名单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提供社保证明原件或经劳动部门鉴定的劳动合同原件,或者提供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原件,其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5)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或绿化项目负责人证书、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上述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或经劳动部门鉴定的劳动合同原件,或者提供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原件,其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注: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证书在审查时不予认可 (6)企业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的全资子公司具有的资质,视同该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可不视为联合体,提供公司章程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