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45069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京市2016国庆城市街头绿地彩化布置和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京市绿化园林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2016国庆城市街头绿地彩化布置和养护服务(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HXZC-2016L249/1/2 2、项目内容:南京市2016国庆城市街头绿地彩化布置和养护服务 标段一:鼓楼交通岛以西区域街头绿地彩化布置和养护服务;项目预算:11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标段二:鼓楼交通岛以东区域街头绿地彩化布置和养护服务;项目预算:9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投标供应商可参加一个或两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如果投标供应商两个标段排名第一,则只能中标标段一,标段二则由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中标。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供应商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及养护管理,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5、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每标段600元/套,售后不退;从2016年8月23日起至2016年8月29日为止,每天8:30-12:00,13: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1号前二楼237室;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工作明细表中所涉及的图号由投标供应商在报名时携带U盘自行拷贝。 6、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 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金额为壹万捌仟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若一个供应商投标两个标段的,只需交纳一份投标保证金。 交纳办法: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形式之一种:银行本票、汇票(含电汇)。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收款单位: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鼓楼支行 帐 号:32001595536052502820 投标保证金如是以电汇的形式递交的,请在电汇单的附言中注明“招标编号”及汇款用途;并把电汇凭证的复印件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在封套上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 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投标文件份数:每个标段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8、投标开始时间:2016年9月12日8时40分;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9月12日9时00分。 9、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1号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二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报名期限: | 2016/8/23至 2016/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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