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平县公安局直属分局、武警中队、消防中队景观绿化建设工程已由镇财采购GK10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平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镇平县公安局直属分局、武警中队、消防中队景观绿化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镇平县直属分局、武警中队及消防中队院内 2.3标段划分:分为一个标段 2.4工程概况:本项目拟对镇平县公安局直属分局、武警中队、消防中队进行景观绿化升级,绿化面积46500平方米;其中包括:回填土方,土方回填铺设给水管,安装道牙等。 2.5计划工期: 4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以上项目经理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间); 3.4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按废标处理; 3.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单位报名时间:2016年8月24日至 2016年8月30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下午15:00时至18:00时。 4.2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拟投标企业项目经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证书证明原件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现场填写报名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达到资格要求的企业通过转账形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费用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需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待查实后由代理机构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发送至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后需向招标代理机构发送回执邮件进行确认。邮箱:zpggzy99@163.com 4.3招标文件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缴纳账号:1714 0240 2920 0027 7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镇平县支行营业室 5、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报名、开标时提供) 5.1所有投标人须提交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和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项目经理证;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项目经理2013年8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仅开标时提供);所有投标人须提交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注:以上资质证明等手续、文件真实有效,若审查出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进行惩处;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按顺序整理成册的复印件一套。报名资料不全的不接受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 电 话:0377-65963380 招标人:镇平县公安局 联系人:付先生 电 话: 18336692608 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0377-66095588 地 址:南阳市宛城区华鑫苑小区24号楼1单元11楼B座
镇平县公安局 201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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