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4660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山东 |
工程名称: |
山东2011年度威海市园林绿化优质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评选范围
参加市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选的工程,应符合下列条件:
1.绿化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道路绿化长度1000米以上,造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2.2009年1月1日后竣工,且竣工验收备案一年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工程建设程序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由相应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精细,苗木健壮,设施完好、运行正常,建筑小品得体、设置合理、与整体环境相协调;
3.植物配置合理,养护管理到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良好;
4.设计和施工资料齐全、数据真实可靠;
5.申报工程需经过一年以上养护期;
6.无安全事故发生。
三、申报资料
1.《威海市园林绿化优质工程申报表》(附件1);
2.工程基本概况、设计理念、工程质量方面的文字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和监理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备案表(复印件);工程规划设计文本、总平面图、竖向图、竣工图、效果图片5—10张、说明书等。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四、申报程序
市园林绿化优质工程申报主体为工程的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申报采取自愿原则,由工程所在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统一报送市园林管理局。工程属于市直城建管理区域内的,由申报单位直接报送市园林管理局。
申报材料于8月10日前报至市园林管理局。
五、工程评审
1.市城乡建设委组织各城市绿化主管部门、风景园林协会、园林绿化专家代表,组成威海市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审小组。
2.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实地核查,听取施工、监理单位对工程的情况介绍和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现场审查工程资料。评审小组结合现场核查情况,依据《威海市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分标准》(附件2)对各申报工程进行打分,提出评选意见上报市城乡建设委批准。
3.市城乡建设委对拟评选为园林绿化优质工程的项目在“威海市城乡建设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4.公示无异议后,市城乡建设委下发通报。
六、工程复查
对已获得“威海市园林绿化优质工程”称号的工程,如果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和隐患,市城乡建设委将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现场讲评工程复查有关情况,问题严重的,取消该工程“威海市园林绿化优质工程”称号。 |
报名期限: | 2011/7/19至 2011/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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