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PYJS16082209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阳县滨海新区市政道路一期工程 -经四路、昆宋大道、纬四路、纬六路、纬六支路、纬七路、纬九路路灯工程已由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 [2010]3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阳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 100%,招标人为平阳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平阳县滨海新区,共七条道路,本次招标范围为电缆铺设、路灯安装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工程投资约924万元,工期:220日历天(投标人若中标后须配合一期市政工程的施工工期,按本招标范围内的各条道路完成的先后顺序进行间歇性施工,并且全部工程必须在2017年5月底完工并交付使用),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为市政或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8月 23日至 2016年 8月 29日,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 www.pyztb.com ) “项目在线 ”窗口下载,澄清、答疑网址同上。
5.刷卡、报名时间:
2016年 8月 23日, 09:00- 16:30至 2016年 9月 9日, 09:00-16:30。
地点为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9月 13日 9时 30分,地点为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州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阳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阳县滨海新区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温先生
电话: 057758107151
电话: 1361661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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