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乡镇建成区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第一批)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GZY-H2016009
发布时间:2016 年8月24日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凤阳县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乡镇建成区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第一批)
2、招标人:凤阳县美好乡村投资有限公司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融资)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凤阳县各乡镇。
2、项目规模:凤阳县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乡镇建成区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第一批),其中8米高双杆路灯459套(LED光源功率:60W)、7米高双杆路灯172套(LED光源功率:60W)、7米高单杆路灯146套(LED光源功率:60W),6米高单杆路灯200套(LED光源功率:40W)。
预算投资额约390万元。本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结算时以投标所报单价,按工程实际用量调整合同价款。
3、招标范围:路灯供货及安装、验收、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付款方式:供货、安装完成60%且经初验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总额的60%;完成全部货物供货并最终验收合格且经过审计后30日内支付至审计价款的90%(以上价款均不计利息)。余款作为质保金,返还方式如下:
(1)自报质保期为5年的,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2)自报质保期超过5年的,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后返还质保金的50%,余款在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
5、交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并接招标人通知后60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6、质保期:不少于5年。
7、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三、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具有经营、销售和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锂电池太阳能路灯制造商或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制造商及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须具备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法(或三证合一证件)有效;
5、具有相应有效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3C认证证书;
6、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我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czggzy.gov.cn)“招标公告-政府采购-凤阳县”栏中“凤阳县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乡镇建成区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第一批)招标公告”投标报名后下载(依据交易文件内容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即可,无需现场报名)。
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企业注册备案-备案入库须知查询。网址:http://http://60.172.160.41/Front_jyzx//czztb/InfoDetail/?InfoID=e5ac94e3-6b0b-4461-b0c2-a937b66a6559 CategoryNum=008)。联系人:张工:0550-3801701、王工:0550-3019013。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投标企业注册备案”栏目--“企业报名操作手册”);
3、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标。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柒万捌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凤阳县美丽乡村路灯采购项目保证金。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凤阳县支行
账号:1313072138000017521
户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行号:102375607216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种方式提交,在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供货方(无息)。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凤阳县美好乡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林、赵飞飞
联系电话:15255068707 15155009137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 工、汤 工
联系电话:0551-62220239、62220222、17775059775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910室
邮箱:80433036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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