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起县城壕湾河滨路景观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C-WQHT-2016招字15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起县城壕湾河滨路景观工程已由吴经发项【2016】23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县财政补助解决。招标人为吴起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吴起县城壕湾 2、工程内容:(1)铺装工程;(2)景观工程;(3)建筑工程;(4)给水工程;(5)电气工程;(6)绿化工程等。 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4、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所含工程量范围。 5、项目估算价:259.7万元 6、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资格要求:须是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工程等总承包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2、申请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及地点:请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8月24日至2016年8月30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在延安市吴起县开发区豪利华酒店二楼。 2、获取招标文件携带以下资料:(1)单位介绍信;(2)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指法人亲自参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指被委托人参加);(3)营业执照;(4)组织机构代码证;(5)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可代替3、4、5项);(6)资质证书;(7)安全生产许可证;(8)开户许可证;(9)项目经理证及安全考核B证;(10)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函;(11)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至今已完工类似规模项目业绩合同一份;(12)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整套财务会计报告(2013—2015每年度一份,共三份)。备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三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不允许二次复印),本项目所需提供资料不接受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二楼A区交易厅。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起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联系人:杜林柏 电话:0911-7613310/13468863222 地址:延安市吴起县白石咀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延安市吴起县开发区豪利华酒店二楼 联 系 人:崔馨月 电话:0911-7696915/159092128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