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工程建设步伐,规范工程管理,拟对角美镇沙坂村金沙公园景观工程选择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比选。比选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比 选 人:龙海市角美镇沙坂村民委员会 2、项目名称:角美镇沙坂村金沙公园景观工程 3、工程规模及承包范围:角美镇沙坂村金沙公园景观工程,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3478823.26元。 5、工期: 150 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参选人拟担任本比选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市政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以及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非本省建筑业企业,应符合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并提供有效的证明。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比选文件规定。 三、比选方式及最高控制价: 1、比选方式: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选人(K=10%)。 2、本工程发包价为:人民币3142195.16元(详比选文件附件1:发包价分析表)。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6年08月24日至2016年08月30日(不含节假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到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九龙城6幢1单元1202室)代理部办理相关资料,比选文件每份售价 400元整,售后不退,若需邮购,请自行与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 五、比选活动时间: 1、比选时间:2016年09月05日上午09:00时; 2、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5日上午09:00时(比选申请文件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 3、比选地点:角美镇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角美镇龙泉御墅政府办公楼3楼会议室) 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1、比选人:龙海市角美镇沙坂村民委员会 2、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钟;联系电话:13559669653、0596-2021133 比选人:龙海市角美镇沙坂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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