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奇台县吐呼玛克街道路景观绿化工程已经由奇发改[2016]32号备案。招标人为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35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若报名家数小于15家,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奇台县吐呼玛克街 2.工程规模:道路绿化,总长1700米,总面积10.2公顷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 QTX2016082304601002施工道路绿化,总长1700米,总面积10.2公顷248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城市园林绿化一级]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四、投标 1.报名时间:从2016年08月25日 10时00分到2016年08月29日 20时00分 2.投标地点:网上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6年08月30日至2016年09月03日,每日上午10:00至 ,下午至20:00 2.领取地点: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其他说明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5日10:00时-2016年8月29日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2、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施工70万元(项目编号:CJ20161124);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8月25 日0:00—8月29日23:59),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 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4、报名时间截止后如不能下载招标文件,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保证金收据到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行、帐号),不得以现金和其 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 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户名: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账号:107648048696 行号:104885001092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 6、招标文件费,施工3000.00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昌吉日报、西部庭州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昌吉市北京南路40号西隆房产B座5楼 邮 编:831800邮 编:831100 联 系 人:孙博联 系 人:马磊 电 话:13999341022电 话:13609947799 传 真:传 真:0994-2358665 电 子 邮 件:电 子 邮 件:40832508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