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石首市笔架山路(绣林大道-明珠大道)景观绿化(背景绿化)工程已由石首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首市博雅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招标人为项目业主为石首市博雅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首市城区。 2.2建设规模:种植乔木1314株、灌木554株、色带18560.2平方米、草坪9625.6平方。工程总造价约500.26万元。计划工期60日历天,招标范围为图纸设计的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工程总投资:约500.26万元。 2.4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2.5建设内容:各种乔木、灌木、色带、草坪的种植与养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有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近三年(2013年8月24日至2016年8月24日)完成过单项施工合同额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绿化工程业绩至少一项; 3.4投标人近三年履约信誉良好,且未受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或不在处罚期内); 3.5近三年(2013年—2015年) 财务状况良,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网员单位;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6年8月25日至2016年8月2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节假日不休息),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网员证等证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套到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100元,图纸每套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不接受招标文件邮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年9月14日8时30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石首市财宝路28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首市博雅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石首市建宁大道 邮 编:434400 联系人:郭建平 电 话:132276653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首市笔架山路206号 邮 编:434400 联系人:李建勇 联系人电话:13986712535 传 真:0716-7275777
201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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