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江苏张家港市大新镇村庄整治路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647451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张家港市大新镇村庄整治路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1、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政府的大新镇村庄整治路灯新建工程已经获得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该工程已具备开工条件,建设单位尚未确定或意向确定施工单位。根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通过本次公开招标发包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2. 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张家港市大新镇中山村

(2) 工程规模:中山村路灯28盏,包含管道及电缆敷设。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20日。

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发包内容如下:新镇村庄整治路灯新建工程,中山村路灯28盏,包含管道及电缆敷设,合同估算价25.58万元。

5. 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符合下列资质的法人: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根据[建办市(2013)7号文,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的临时一级建造师不可以参加工程投标】;

(3) 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4)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良好。项目负责人一经报名确认后就不允许更改,若擅自更改,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所投标书被判定为无效标书。

(5)其他:报名时需提供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所在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本单位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和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人员连续交纳近3个月(2016年5月-2016年7月)的社会养老保险清单复印件(原件核查),委托人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上所有要求提交的复印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6.请申请人于2016年8月24日至2016年8月2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国泰北路31号兴港大厦西侧楼5楼招标代理部)报名(资格预审在报名时当场进行)。资格预审时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否则不予接受资格预审文件。

7.其他: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其他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当场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社会养老保险证或由社保盖章的缴费清单原件(2016年5月- 2016年7月),项目班子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并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局盖章的缴费清单(资格预审时带原件核验),否则拒绝接受资格预审文件;

(10) 投标人必须按照“张预办[2012]13号”文规定,报名时当场提供张家港市或企业所在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预审不合格,查询对象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经理。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否则报名将无效;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参加投标。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大新镇招投标管理中心将在网上予以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9、评分办法

本工程采用的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当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单位中标,(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10.招标人地址:张家港市大新镇

联系人:施铭 电话:58760083

11.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陆燕静 传真及电话:0512-55392066

项目组组长:魏丽勤专职人员工作手册编号:苏招E0442

12.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16年8月24日至2016年8月26日

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报名期限: 2016-8-242016-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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