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47640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海南 | ||||||||||
工程名称: |
海南乐东县九所招待所道路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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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公告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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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东县九所招待所道路工程项目已由乐发审字【2016】15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东黎族自治县滨海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东黎族自治县滨海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拟建九所招待所道路,总长1300米,标准路幅宽度为6米至12米,设计车速20KM/h,具体工程内容为道路工程、人行道工程、排水工程、停车场、路灯工程等。
2.2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5 其他说明:
2.5.1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人员证书、人员身份证、业绩合同等所有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评标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按废标处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行为上报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罚。
2.5.2具有经当地(项目所在地或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关于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担当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证明材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6日至2016年 9月 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在乐东县政务服务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9月19日9时,地点为乐东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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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6-8-26至 2016-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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