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路(华山路-明州路)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6-149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辽河路(华山路-明州路)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区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新碶街道,北起明州路,南至华山路。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长约460米,宽42米,挖除现状中央绿化带改造为机动车道;现状车行道通过沥青加铺方式改造为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增设绿化带;增设一座公交停靠站;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道路配套设施适当更新改造;现状工程管线及人行道除局部适当改造外,其余维持现状不变;辽河路与明州路交叉路口西南角现状绿化适当提升改造并对公众开放。 项目概算:约1356.53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道路、排水、路灯、景观绿化等工程的施工及保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标段数:1 招标控制价(或明标底):约852.6048万元 工程施工预算:约852.6048万元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入围2016年度北仑区(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II组预选承包商名录。【2016年度北仑区(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I组预选承包商名录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预选承包商,其企业法人注册地在北仑区(开发区)且在项目开标当季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或B级在本区享受A级信用等级待遇的,可承接相应资质许可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不受组别限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满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不得担任)二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0.00元,售后不退。 4.2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8月26日 08时30分至2016年09月02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登录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进入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17.00万元。 5.2 在2016年09月14日 14时30分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按照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仑区招投标中心《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和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单笔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北仑支行,账号:33101984136050501959),并经上述专户开户银行确认已在2016年09月14日 14时30分前收入该专户。
上述专户收到投标保证金款项的,不开具“收款收据”。5.3提交投标保证金办理转账或汇款时,须在转账或汇款用途栏上注明“建设工程”;未注明“建设工程”或注明错误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5.4在[2016年9月15日14时30分]前,应通过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登录【网上投标系统】,按如下路径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与对应项目标段进行绑定操作:选中[网上报名]页签—>在{已报名项目列表}中选定对应项目,点击[绑定]按钮—>进入对应项目网上报名页面,找准{投标保证金提交及绑定情况}列表—>选定相应标段,对绑定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操作。在[2016年9月15日14时30分]前,未成功操作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与对应项目标段绑定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5.5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登录【网上投标系统】选中[退还保证金申请]页签,按如下操作:(1)在{已与项目绑定的可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列表中,对按规定可退还的投标保证金进行退还[申请]操作,确认、打印《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不需另行开具“收款收据”),向招投标中心保证金收退服务窗口办理退款手续。(2)在{尚未与项目绑定的也可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列表中,对已到达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且尚未与对应项目标段绑定的具体款项,如确定申请退还,请进行退还[申请]操作,确认、打印《退款申请书》(不需另行开具“收款收据”),向招投标中心保证金收退服务窗口办理退款手续。如退还申请操作成功,该款项将丧失投标保证金功效,请谨慎操作!退还投标保证金,须按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汇款人名称、金融机构(开户银行)名称、账户账号”进行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9月21日 09时30分,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说明 8.1招标文件包含多项否决投标条款,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请潜在投标人在全面查阅招标文件后决定是否投标。否决性条款相关内容包括:行贿记录、不良行为记录、限制投标处罚、信用等级、信息系统审核情况、关键人员任务量、省外施工企业《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等等,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8.2未在规定时间从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投标资格。 9、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1【确认采用:合理低价法1的,只评合格投标人的商务标,按商务标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有合格投标人的技术标合格制评审、还评商务标,按商务标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以上商务标评标衡量值=通过详细评审后各投标评审价格的算术平均值×(1+浮动率A)】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600号太平洋时代中心A座5楼 邮编:315800 联系人:王晓岗 电话:15057440481 传真:0574-86873236 电子邮件:nbfy@263.net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南楼七层 邮编:315800 联系人:姚飞英 电话:0574-86781454 传真:0574-8678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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