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昌吉市乌伊路街景综合整治—园林景观工程(明峰国际广场场前铺装)已经由昌市发改投资[2016]77号备案。招标人为昌吉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昌吉市乌伊路街景综合整治—园林景观工程(明峰国际广场场前铺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7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昌吉市 2.工程规模:总面积为3323.2㎡,其中包含场前铺装、铺装附属工程(花箱、垃圾桶、喷泉)、景观灯安装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 CJS2016082509500101001昌吉市乌伊路街景综合整治—园林景观工程(明峰国际广场场前铺装)全套施工图内所有内容5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从2016年08月27日 10时00分到2016年08月31日 20时00分 2.报名地点:网上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6年09月01日至2016年09月05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20:00 2.领取方式:网上 六、其他说明 1、凡是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7日10:00时—2016年8月31日20:0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编码为:CJ20161173保证金金额为:3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6年8月27日10:00时—2016年8月31日23:59),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账户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昌吉州建国西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5885000041,帐号:65001620400052502518 ),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投标单位请于2016年9月1日10:00—2016年9月5日20:00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费每份1000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吉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昌吉市宁边西路68号地 址: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F座17层1707 邮 编:831100邮 编:831100 联 系 人:马元联 系 人:冯潇 电 话:18909948199电 话:17799595981 传 真:传 真:0994-2328661 电 子 邮 件:电 子 邮 件:23215879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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