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第十四师皮墨北京工业园区绿化及照明工程已经师建发[2016]54号文批准建设,本工程实行代建制,代建单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确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采购、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工业园区10条道路绿化,绿化面积61934平方米;工业园区16条道路照明,路灯946盏,专供路灯照明箱式变电站4台。本工程划分为三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一标段(绿化、灌溉工程)招标内容为:工业园区10条道路绿化,绿化面积61934平方米;道路两侧绿化做引水及节水管网建造工程,实施微喷61934平方米; 二标段(道路照明工程)招标内容为:工业园区16条道路照明,高压钠灯946盏,专供路灯照明箱式变电站4台等设施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三标段(监理)招标内容为:对以上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安装进行以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为主要内容的监理工作; 3、建设地点:第十四师皮墨北京工业园区内 4、计划工期:159日历天 5、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疆外企业需具有进疆备案登记。 2、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3、一标段: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二标段: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所投照明灯具、灯杆产品具有正规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有效证件。 4、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单位,需在项目所在地交易平台或各师局交易平台进行企业注册。 6、相关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均为副本原件)、进疆备案册(区外企业)、产品检测报告、注册证书、告知函、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并同时携带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年8月26日至8月30日,每天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北京时间),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08月30日20时00分 3、现场投标地点:第十四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180号5楼) 7、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6年08月26日至2016年08月30日,每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时 2.领取方式:在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3.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携带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进疆备案册(疆外企业)、十四师准入登记表、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在第十四师屯垦路15号2#-3单元-101室购买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亚章 联系电话:13209031983 招标代理:新疆兵咨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事地址:第十四师屯垦路15号昆仑宾馆内2#-3单元-101室 联 系 人:付伟 联系电话:13999806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