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荔浦风清公园工程项目(二标段)园林绿化施工项目 批复文号 惠市发改【2015】349号 批复单位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惠州市园林管理局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荔浦风清公园工程项目(二标段)园林绿化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荔浦风清公园工程项目(二标段)园林绿化施工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惠市发改【2015】349号),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荔浦风清公园工程项目(二标段) (二)招 标 人:惠州市园林管理局 (三)建设地点:惠城区环城西二路以西 (四)工程造价:17863739.69元人民币 (五)工程规模:本项目规划占地面积为22211平方米,绿化面积为13910平方米,包括园建工程、单体建筑工程(古建筑一层、纪邓山庄、连廊、月榭、月榭平台、晴光阁、墨香阁、亭廊、仲元亭、菱台)、安装工程、绿化工程、景观排水工程(不含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园区内的提示牌、室外箱变配电、垃圾桶、景石、假山、雕塑、浮筒码头、室内布展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有关资料及说明为准)。 (六)招标范围及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包括:包括园建工程、单体工程、安装工程、绿化工程、景观排水工程(不含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园区内的提示牌、室外箱变配电、垃圾桶、景石、假山、雕塑、浮筒码头、室内布展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七)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合格 ;工期:300日历天 (八)资金来源:100%财政资金 二、报名条件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得超过2家独立法人,该联合体须以园林绿化企业为牵头单位。 备注:(投标保证金汇款、网上报价、投标文件盖章、开标出场均由牵头单位实施)。 3、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 技术负责人园林类 专业 高 级工程师 1 名,技术工人3 名,其中,高级绿化工或花卉工1 名,高级园林绿化养护工 1 名,草坪工 0 名,假山工 0 名,砌筑工0 名,架子工0 名,中级以上(含中级)瓦工(泥工) 1 名,木工 0 名,电工 0 名,其它工种 0 名;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省外企业须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1 名,安全员、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各 1 名。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34万元(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确定,最高不超过80万元)。投标人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工程交易费缴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 1000 元,费用应于现场提交资料时递交,售后不退。 六、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3、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11号窗口,然后进行资格审查: (1)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 (4)投标代表若是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是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投标代表必须是交易员); (5)交易员有效身份证; (6)投标人所在地或投标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 询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7)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8)施工员、质量检查员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9)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10) 专业技术工人须经过相关省、部级部门培训或省、部级部门委托(认可)的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证书。 (11)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具体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12)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市外企业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不需要提供原件,但须提交清晰可扫二维码的复印件,供查询)。 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七、正式投标人的确定依照《关于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惠市规建〔2006〕8号)执行。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进行正式投标人确定活动(投标代表必须是交易员凭有效身份证进场参加,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正式投标人一旦确定,当即进入开标、评标和定标程序,确定中标单位。 八、按照惠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重复报名、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价、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市园林管理局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52-2682501 招标代理单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小姐/胡小姐 联系电话:0752-2850226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52-7121018
附件一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本协议书各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愿意组成联合体,实施、完成合同内容。现就下列有关事宜,订立本协议书。 1、(甲公司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乙公司名称)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2.1、联合体由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联系; 2.2、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的投标工作,包括编制投标文件等文件,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投标文件的递交,参加开标会等工作; 2.3、合同工程一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组织,由联合体各方按内部划分比例具体实施; 2.4、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约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划分的职责,各自承担自身的责任和风险; 2.5、联合体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3、联合体牵头人应将本协议书各送交发包人; 4、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各方履行完本项目合同全部义务后自行失效,并随规划设计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5、本协议书一式十份,随报名资料装订 三 份,送招标人 一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三份。
甲公司名称:(章) 乙公司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布人 余嘉安 发布日期 2016-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