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49195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梅溪湖国际新城南北绿轴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梅溪湖国际新城南北绿轴景观工程 已由湘新发改函[2015]99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金茂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梅溪湖国际新城南北绿轴景观工程2.2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梅溪湖国际新城2.3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梅溪湖国际新城,三环线隧道上部,南起近湖十路,北至红枫路,全长约3.2km,东西向拓展宽度为120m。项目总用地面积355859㎡,绿地面积275344㎡2.4 工程造价:约16000万元2.5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2.6 工期要求: 16个月 2.7 质量要求: 合格 2.8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2.9 招标范围:包括各标段区域内的绿化种植、绿道、广场、运动场地、建构筑物、小品、照明、给排水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工程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2.10 标段划分:五个标段; 一标段:A区,施工面积约75792㎡,工程造价约2900万元;二标段:B、C、D、E区,施工面积约62307㎡,工程造价约3700万元;三标段:F区(包含小三角区域)、G区,施工面积约68390㎡,工程造价约4000万元;四标段:H、J、K区,施工面积约67163㎡,工程造价约2700万元;五标段:L区,施工面积约77397㎡,工程造价约2700万元。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3.3关键岗位人员要求:3.3.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3.3.2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已对本省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资质等级管理的,应具备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壹级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3.3第二、三标段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八年以上;第一、四、五标段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五年以上;。3.3.4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3.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3.4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6年5月至2016年7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3.5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8各投标人只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 长住建发[2014]259号)中规定的 “ 综合评估法(Ⅰ) ”办法,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 附表6(1) ”。 5.投标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四、五标段人民币 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第二标段人民币 柒拾万元整(¥700000.00元)第三标段人民币 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5.2投标保证金要求在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户 名: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账 号:36815 01001 00135 240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沙芙蓉中路支行5.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南北绿轴景观工程 标段”。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账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南北绿轴景观工程 标段,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5.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基本资格审查时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5.6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6.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6.1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6.2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29日起至2016年9月2日止,每天9: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6.3、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9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联系人:黄女士,联系方式:0731-84159716 7.资格审查方式、时间及地点本项目采用基本资格审查方式:7.1、资格审查方式:合格即入围;7.2、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二楼大屏幕(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基本资格审查申请截止时间:2016年9 月 6日10: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人或申请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7.3、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提供的资料如需变更的,则招标人将在基本资格审查至少前3个工作日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通知,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7.4 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由行政监委及项目监委进行现场监督。基本资格审查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出席。招标人将拒绝接收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到场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7.5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8.报名及基本资格审查需提交资料1) 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4)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 湖南省外企业的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6) 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已对本省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资质等级管理的,应具备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壹级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 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的证明;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承诺;8) 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9) 以投标人名义下发的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10)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及无在建证明;11) 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2016年5月至2016年7月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12) 银行进账单;(基本资格审查时提供)注: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二套编目录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一套复印件,资格审查时提供一套复印件) 9招标文件的获取凡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凭入围通知至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投标文件信誉评审计分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影印件或复印件的,将被计零分处理。 |
报名期限: | 2016/8/29至 2016/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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