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 皖LDC2016-097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砀山县公安局广场景观及管网工程 2、招 标 人:砀山县公安局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条件,现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砀山县公安局院内。 2、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内涉及的相关内容。 3、工程规模:砀山县公安局广场景观及管网工程,具体规模及要求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施工工期: 50日历天。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6、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7、发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法定代表人必须亲自到场参与开标会议;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项目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 4、项目经理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缴纳明细; 5、潜在投标人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6、潜在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企业,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介(砀山县招投标中心网: www.dangshanztb.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15时30分,地点为砀山县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二楼西头开标一室。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9月21日14时30分—15时30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受。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砀山县公安局 联系人及电话:李鹏 18133228989 办 公 地 址:砀山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0557-2250803、15056726777 (杨经理) 办 公 地 址 :砀山县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七楼706房间 七、监管机构 监管机构:砀山县招投标中心 地 址:砀山县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09房间 招 标 人:砀山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监管机构:砀山县招投标中心 2016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