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130100161132-001 所属地区 石家庄市 工程名称 石家庄市2016年市区重要节点景观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三标段. 建设单位 石家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石家庄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局 工程地点 石家庄市,本标段为北方设计院、省歌舞剧院、石家庄饭店。 建筑面积 1 平方米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本标段的施工图设计、材料采购、装修工程施工。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408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3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 联系人 王娇娜、牛涛 联系方式 0311-83662215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6-08-30 08:3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6-09-05 17:3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6-08-30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6-09-05 17:3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6-8-30至2016-9-5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 内容 石家庄市2016年市区重要节点景观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第三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石家庄市2016年市区重要节点景观整治工程已由《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主城区城建计划的通知》(石住建办【2016】89号)批准建设,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和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各5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石家庄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为石家庄市2016年市区重要节点景观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三标段。 2.2、项目地点:石家庄市,本标段为北方设计院、省歌舞剧院、石家庄饭店。 2.3、招标范围:本标段的施工图设计、材料采购、装修工程施工。 2.4、建设性质:设计施工总承包。 2.5、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1)、(2)、(3)、(4)中的任意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幕墙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同时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3)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4)同时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幕墙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承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否则废标;拟报名多标段的投标单位应当分标段派入不同的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应为联合体协议分工中承担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任务的单位)。 3.5、本项目共分15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可任意选择其中3个标段进行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须知 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先持投标人企业IC卡或企业锁到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报名处刷卡报名(或持锁登陆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建筑工程投标报名系统报名);之后持以下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施工单位查复印件,设计单位查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施工单位查复印件,设计单位查原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查原件,设计单位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查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说明:其中施工单位必须提交新版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可不提供原件),证书复印件中二维码标识可辨识,投标人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对所提交证件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报名审查不通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各方均应提供以上资料。 4.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 8 月 30 日至2016年 9 月 5 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均受理(节假日除外)。地点: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石家庄市槐安东路与东二环交叉口西北角槐安东路161号C座三层)报名处。 4.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6年 8 月 30 日至2016年 9 月 5 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均受理(节假日除外)。地点同报名地点。 4.4、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zfcg/)、“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pub.ccgp.gov.cn)上发布。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石家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石家庄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单位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35号、谈中街1号 联系人:齐淼 电话:18633022660
代理单位: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联系人:王娇娜、牛涛 电话:0311-83662215、15130068056、17732312109电子邮箱:hbzyzbdl@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