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野县公安局大院道路附属及绿化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新野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新野县公安局室外配套工程,包含大门(门卫房土建、电气等2个单位工程)、服务房(服务房土建、电气等2个单位工程)、围墙车棚等3个单项工程及道路、地坪、绿化、消防生活给水管网、雨污水管网、路灯等6个单位工程。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要求工期为60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 企业近三年(2013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从成立年份计算。 3.3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城市园林绿化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有安全施工许可证,在人员、技术、机械等方面具有能够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内容为无行贿犯罪纪录,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委托代理人请于2016年8月30日至2016年9月5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在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二楼)报名。 4.2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应原件审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装订成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3招标文件获取: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二楼)。 注:以上资料证件验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野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野县城区政府街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财富广场2号楼 联系人:梅女士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7-66222611-35063 联系电话:15537728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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