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局绿化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标书编号:KFQZBTB-1630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办公室受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委托,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局绿化养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局绿化养护工程
一标段:吴洲路以北,文汇路至华扬路绿化养护,面积17.42万平方米;11条河道保洁,面积25.6万平方米,总价约95万元;
二标段:吴洲路以北,华扬路(含)至吴洲路绿化养护,面积18.22万平方米,1条河道保洁,面积2.3万平方米,总价约75万元;
投标人可以同时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资格预审)
公开招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下列资质: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市级(含)绿化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含)以上绿化资质证书。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2014年以来至少有一个绿化管护超过5万平方米规模以上的案例。
(3)投标人必须具备本公司自有绿化养护专用洒水车1辆,小货车1辆(提供行驶证原件,必须是扬州牌照。洒水车应为原装,不得改装,总质量不低于6000㎏)
(4)项目经理资格:项目负责人为本公司正式职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无在手工程,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五大员(市政工程施工员、市政工程质量员、C类安全员、材料员、市政专业造价员)必须齐全,查验原件。
三、资格预审报名需提交材料:(报名提交原件,复印件装订成册)
1、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为经办人、项目经理近6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2016.2--2016.7月);
4、项目经理资格证书B类安全证;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证书。
5、提交企业检察机关出具的(或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打印的)截止本工程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两个月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
6、业绩证明材料(合同);
7、本公司绿化养护专用洒水车行驶证;
8、无在手工程证明。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所有资料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四、公开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公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8月30日—2016年9月8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
公开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扬州市维扬路108号开发大厦副楼3楼开发区招投标办公室
公开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公开出售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9 月19日下午14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9月19日下午15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维扬路108号开发大厦南副楼3楼开发区招投标办公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范先生 赵女士
六、公开招标有关信息
公开招标时间:2016年9月19日下午15时(北京时间)
公开招标地点:维扬路108号开发大厦南副楼3楼开发区招投标办公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办联系人: 范先生 宋先生 联系电话:87887956
招标单位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82980255
联系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8号开发大厦副楼3楼开发区招标投标办公室
邮政编码:225009
八、欢迎本行政区域内的区级及以上监督部门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开发区招投标办联系。
采购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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