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 惠山区新锡澄路(西石辅道)绿化工程施工项目 2、招标编号: WXJT20160802020 2、备案号: 苏交建备WXJT[2016]0095 3、项目信息 项目编码 项目性质 批准文号 批准单位 2016320206FG0040 审批 惠发改投(2015)59号文 无锡市惠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4、标段信息 标段编码 标段名称 投标截止时间 限价/元 2016320206FG0040001 XXFD-LH标段 2016-09-18 14:00 详见招标文件 5、建设地点: 无锡市 6、专业: 绿化 招标种类: 施工 7、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西石路为惠山区“十纵十横”主骨架网中的一横,西石路规划起于惠澄大道,自西向东跨越锡澄运河、S229和S48(沪宜高速),穿越西漳站区,连接惠山新城,最后终于惠山大道,是区域内东西向交通联系的重要通道。 本次实施项目西起S229(新锡澄路),向东与水澄路相交,再跨越咸塘河后,对接现状西石路老路。道路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桩号为K1+480,路线全长1.480km。本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兼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规划道路红线宽40m,本次实施道路宽25m,双向四车道。本次绿化施工项目为新锡澄路(西石辅道)新建工程中分带(2米),路两侧绿化带(5米)的绿化,道路长度为1.48km,绿化设计面积约15600平方米总投资额约为150万元。(2)本次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共设1个标段,即XXFD-LH标段,招标范围及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地形处理、绿化施工(植物栽培)、管养(灌溉、施肥、治虫等)及缺陷责任期期间的养护修复管理。 工程计划工期:1个月(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养护期1年(一级养护)。 计划开工时间: 2016-10-01 计划竣工时间: 2016-10-31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王冉冉、李静、董凌宏 0512-67599004-801、0510-83503357 0512-67599004-803 上午工作时间: 9:00:00-11:30:00 下午工作时间: 13:00:00-17:00:00 三、报名 1、报名开始时间: 2016-08-30 16:45 报名截止时间: 2016-09-06 23:59 节假日: 不休息 2、报名地点: 网上报名 网址: http://218.2.208.144:8094/EBTS/index 3、报名条件 (1)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业绩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2013年8月1日(以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完工日期为准)至今完成过绿化工程施工项目; 其它条件: (1)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2)信誉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暂A”或以上级别;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且投标人没有被市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交通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条件: 资质条件: (1)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含副职);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三个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所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则原件必须提交给招标代理供评审委员会审查;若通过社保缴纳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可以查询核实人员社保缴纳信息的视同已递交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且以社保管理部门官方网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 业绩条件: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担任过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含副职); 其它条件: / (3)其它要求: 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且其报价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开标会上确定的评标基准价因本条原因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后应予以更正)。 四、招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 2016-08-31 至 2016-09-07 地点: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1060号中翔金融大厦16005室(苏州相城区嘉元路与齐门北大街交汇处中翔时尚广场东侧)) 投标文件的递交: 时间: 2016-09-18 地点: 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评标中心无锡分中心301会议室(地址:无锡市运河东路100号,原无锡市交通运输局院内) 招标文件售价: 标段 售价/元 招标文件支付截止时间 XXFD-LH标段 1,500 2016-09-07 17:00:00 五、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名称: 惠山区交通局 招标单位地址: 惠山区西漳地铁站区西新路100号 招标文件支付方式: 在线支付 线下支付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手机号: 账户名称: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银行账号: 520962215656 银行编码: 中国银行 分支行名称: 中国银行苏州平江新城支行 分支行省份: 江苏省 分支行城市: 苏州市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1060号中翔金融大厦16005室(苏州相城区嘉元路与齐门北大街交汇处中翔时尚广场东侧) 六、监管单位 单位名称: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七、其他说明 1、招标条件 惠山区新锡澄路(西石辅道)绿化工程已经无锡市惠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惠发改投(2015)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无锡市惠山区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惠山区新锡澄路(西石辅道)绿化工程施工项目XXFD-LH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报名申请,并接受资格后审。 2.投标报名 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2)投标人打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www.jscd.gov.cn/,点击网页底部“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陆界面,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招投标信息系统不清楚如何使用,在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首页,请点击“[教程]投标单位”进行操作。 (3)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电话确认。投标申请人通过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网上报名后,如需核实是否成功报名,请登录进入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项目信息管理”栏目,在其“资审报名查询”子栏目中进行查询;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并到所在地交通行业招标监督机构(省内企业)或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省外企业)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否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25-52853032)。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6)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6日23:59。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已按上述程序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8月31日至2016年9月7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节假日休息),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至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1060号中翔金融大厦16005室(苏州相城区嘉元路与齐门北大街交汇处中翔时尚广场东侧))领取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招标文件过期不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3.2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售价人民币500元,投标人可通过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线上支付或线下至招标代理处支付,售后不退。 3.3本项目的固化清单及补遗书(如有)将上传至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请各投标人从“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上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文件下载”处下载。 4、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由投标人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支持。 5、投标文件统一在投标会上递交,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16年9月18日13: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8日14:00。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评标中心无锡分中心301会议室(地址:无锡市运河东路100号,原无锡市交通运输局院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定于本项目投标截止同一时间在上述投标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8、特别提醒: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在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投标评标阶段,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记录的信息作为对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业绩、信誉进行评判的依据。未记录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投标时不予认可。 请各投标申请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其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数据。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