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AJJ140020-09SG项目名称尧辰路地块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室外景观工程 标段编号: AJJ140020-09SG 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尧辰路地块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开委建字[2014]6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75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室外景观工程 2、工程地点:栖霞区尧化街道,新尧新城尧辰路以西、栖霞大道以南 3、工程类型:特大型工程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20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室外景观绿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36025 m2;造价:2000 万元。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一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承诺书具体内容、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承诺书格式。若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承诺书内容承诺或未按承诺书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其投标均将被否决。)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企业自2011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200 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
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其他: 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以学历证书上专业为准,并将以上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3、开标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4、若投标人资质证书中只有园林绿化一项资质的,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申请人必须上传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6年2月-2016年7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投标申请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审查文件的资格审查其他资料栏,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费证明,必须在“澄清答疑”环节中招标人提出具体情况,招标人在“澄清答疑”环节中给以明确答复,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费证明材料处理。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6年8月30日16时15分到 2016年9月6日16时15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2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街道王子楼村108号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7楼 招标人邮编:210000 代理机构邮编: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84795981 招标人联系人:韩云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洋、陈猛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4795437、84795996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yang@jocite.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