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科技开发区2016年新建路灯工程施工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JYZB2016-11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湖科技开发区2016年新建路灯工程施工已列入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计划内,项目业主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北湖科技开发区2016年新建路灯工程施工。 2.2建设规模:一标段光机路等十三条街路路灯工程;二标段龙腾路等六条街路路灯工程。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完成北湖科技开发区2016年新建路灯工程施工全部工作。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以落实。 2.6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东北部地区。 2.7 计划工期:2016年9月25日至2016 年11月15 日。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2拟参与对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对本项目的多个标段投标,但不允许兼中。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6外省施工企业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 31 日至2016年9月 6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7栋12楼招投标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二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原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被授权人身份证; (6)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7)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1000元整,二标段500元整,售出不退。 4.3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9月 26日 0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东北高科技中心5楼 509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星大厦22楼 联 系 人:贾仲宇 电 话:18166888419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399号7栋12层 联系人:张吉庆、杨帆 电 话:0431-81808101 传 真: 0431-81808102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高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6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