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赣建于都(施)招字【2016】第073号 一、招标条件 于都县段屋乡寒信村萧寿六公祠及接官厅和水府庙保护修缮工程已由于发改审字[2016]45号文件核准立项。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于都县段屋乡寒信村萧寿六公祠及接官厅和水府庙保护修缮工程 (2)项目性质:文物保护及修缮工程 (3)项目总投资:约130.46万元 (4)工程规模:维修面积约1126m2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 (7)资金来源及性质:政府投资 (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9)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9月,竣工日期为2016年12月,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 (10)建设地点:分别位于于都县段屋乡寒信村萧寿六公祠、接官厅和水府庙; (1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国家文物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且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 3.2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由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具有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担任; 3.3 本工程不允许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3.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进行资格审查)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 (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4)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省级及省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证,并附本人身份证;(5)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除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外还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6)拟派企业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赣州市范围外的投标单位应提供其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情况证明;如无法出具,则投标单位须提供其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出具的不再出具无拖欠民工工资情况证明的正式文件复印件,且投标人须出具在二十天内无拖欠民工工资情况的承诺书;(8)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同时持有江西省住建厅的进赣备案手续材料的原件或江西省建筑业协会保证金收据原件和江西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进赣备案手续材料复印件。(9)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10)县外企业需提供在我县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三证合一”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子公司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子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工程款结算往来基本账户授权委托书(原件)(详招标文件附件);(11)于都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承诺书。注:开标时,各投标人还应提供上述所有证明材料原件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根据赣建招[2016]7号文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无需提供企业新版资质证书原件,但应提供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便查询),否则按废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投标人于2016年9月2日至2016年9月8日(工作日内)上午09∶30——11∶30, 下午15∶00——17∶00到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开标室购买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400元,招标文件资料售后不退。 六、其它事宜 1、本工程定于2016年9月23日15:00在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开标。 2、本工程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由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或省级及省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担任。 3、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若招标人变更招标文件活动等事宜,则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www. 07973g.com)发布相关信息,请潜在投标人近期留意该网站。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于都县段屋乡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刘胜发 办公地址:于都县段屋乡 邮政编码:342300 联系人:曾称寿 联系电话:1321707291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海明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滨江豪园17栋二单元603室 邮政编码:330038 联系人:刘亮 联系电话:15019211829 监督单位:于都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监督投诉电话:633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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