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文庙大成殿保护修缮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受辉县市文物管理局委托,对本项目施工实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辉县市文庙大成殿保护修缮工程 2.项目编号:辉交建2016DZB053号 3.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 4.建设地点:辉县市共和大道共和路交叉口西北文庙院内 5.项目基本情况:辉县市文庙大成殿保护修缮工程:屋面拆除维修、室内墙、地面拆除维修、门窗制作安装油漆工程等。 6.建设内容: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7.工期要求:135日 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9.质量要求:合格 10.进场施工条件:具备 11.市场预测价:<121.817682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资格;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3、2014、2015年连续三年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企业无租赁资质或出借资质,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无违约,无不良通报情况,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最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上述情况,并出具承诺书); 5.根据《河南省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管理规定》“第二章 备案、审批”“第八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从事文物保护工程的,必须在省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备案有效期为1年。第九条 外地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单位进豫必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并须持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及相关业绩证明,填写“外地文物建筑保护工程企业进豫备案登记表”, 到省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6 .投标人应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自身资格及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前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对投标人的资格做最终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按废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9日(国家法定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在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辉县市学院路北段)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300元/套、图纸2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2.报名注意事项:(以下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省文物行政部门备案证明(省内企业提供)、外省文物建筑保护工程企业进豫备案登记表(外省企业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③项目负责人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证、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地点为: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一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址: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一楼开标室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等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辉县市文物管理局 联系人:王新堂 电 话:1861373811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亚飞 电 话:15544286028 2016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