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拟建的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孤山安置小区绿化工程已经获批准建设,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江苏中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工程规模:估算投资总额约103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4)工期:各标段均为90日历天 (5)养护期:1年,成活率100%; 4、本招标工程计划分为贰个标段: 一标段:孤山安置小区D4#、C22#楼、社区服务中心及篮球场以北,面积约3.8万平方,投资约530万元; 二标段:孤山安置小区D4#、C22#楼、社区服务中心及篮球场以南,面积约4.9万平方,投资约500万元; 注:投标申请人可同时参加贰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本工程开标、评标、定标按顺序依次进行。 5、各标段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专业贰级或以上施工资质; (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资质; (3)投标申请人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自2013年8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5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时间为准); (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内容。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A、投标人必须携带电汇(必须从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持有证明方可参与报名。 B、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一标段拾万元, 二标段拾万元,以电汇方式交至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交行开发区支行323600666018010039789)联系人:宋会计,联系电话:0516-87730856。 C、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D、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束后,以转账或现金方式退还至投标人(无息);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9 月2日至2016年9月8日。请投标申请单位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在公告发布时间内到江苏中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矿大科技园泉山科技楼北四楼)购买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否则将被拒绝。 8、请投标申请单位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在2016年9月9日上午9:00-11:30分,下午14:00-17:30分到江苏中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矿大科技园泉山科技楼北四楼)报名,逾期将被拒绝报名资格。 9、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经办人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所报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室开具的收据原件); (7)由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8)类似工程证明文件(2013年8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5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装订放入资格预审申请书中,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套正本,一套副本。 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一经查实,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10、资格预审方法由招标人组织,根据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报名资料,结合咨询或考察的实际情况择优确定。 11、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书面正当理由不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矿大科技园泉山科技楼北四楼 联系人:黄芸 电话:0516-83993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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