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51670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郴州嘉禾县广发大道道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嘉禾县广发大道道路提质改造工程已由嘉禾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嘉发改[2015]195号文、嘉发改[2016]160号文批准建设,嘉招核[2016]64号文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嘉禾县广发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嘉禾县广发大道道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嘉禾县广发镇广发村、大塘村、大村村2.3 规 模:该工程项目道路全长1700米,总投资约1250万元 2.4 工期要求:12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路基、路面、人行道铺装 、标志线和信号灯等交通安全及管理实施、雨管线、污水管线、道路照明和道路绿化工程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4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证明方式同上);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 3.6湖南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须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且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湖南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时之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 5.3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5.4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6.1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6.2报名方式:请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携本项目单位有效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岗位证、安全员岗位证及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岗位证、项目关键人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近半年(2016年3月-2016年8月)社会保险(五险)证明材料(需提供网址、密码)、由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本单位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证明材料、由招标人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以上资料验原件后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1套留存招标办,1套留存招标代理公司),到嘉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签署《不转包、挂靠承诺书》并领取《嘉禾县建设工程竞标备案登记表》,再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并在项目业主处报名,再到县招标办备案。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6.3湖南省以外的建筑企业还须按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入湘登记备案手续,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按6.1、6.2条要求报名。 6.4 所有报名单位在报名前须到业主处了解本项目基本情况,并办理相关手续。 6.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合格报名人凭加盖嘉禾县建设局招标办备案红章的报名表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套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惠泽路聚贤庄院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一概不退。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和本项目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
报名期限: | 2016/9/5至 2016/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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