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5248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苏州市河道管理处2011年市区河道护栏养护的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招标编号:JSTH2011-G-006号 二、招标内容:2011年市区河道护栏养护 三、交货期限:新建栏杆:中标单位在接到施工任务后,在40天之内必须完成施工。 抢修栏杆:中标单位在接到抢修任务后,在48小时之内必须完成抢修工作。 四、交货地点:根据采购单位需求送达指定地点。 五、投标时间:2011年8月11日13:00--13:30(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2011年8月11日13:30 (北京时间) 七、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开标厅(三香路389号) 八、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本次采购正品产品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7)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 1)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日前必须对城区护栏进行过现场踏勘测量(否则不得标),以现场踏勘签到表为准。 2)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本项目所需材料的相关合格证明。 3)投标单位须为苏州本地注册企业或在苏州有经工商注册的分公司; 4) 投标单位的维护人员应熟悉该类养护项目,且近三年内有类似相关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2、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格预审材料: 2.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2010年财务审计报告;税务登记证;纳税证明;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应包含授权委托人的社保情况); 2.2、报名经办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2.3、为保证项目质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注:1、投标单位在制作及销售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殷东亮 联系电话:0512-65825977 13812697746 传真:0512-65159780 联系地址:苏州市桐泾商务广场二号楼七层 |
报名期限: | 2011/7/19至 2011/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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