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三星级点位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jy(jf)20160905
1、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的苏州市三星级点位景观绿化工程已经获得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财政,现已落实。该工程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建设单位尚未确定施工单位,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通过本次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2、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锦丰镇协仁村、南港村。 (2) 工程规模: 绿化面积3549m2,估算价6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6年9月29日 至 2016年10月29日 ,工期31天。(具体的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绿化面积3549m2,估算价60万元;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负责人允许申请标段数:1。
5、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三级以上;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已加入2015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或2015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园林绿化专业Ⅲ组及Ⅲ组以上。
(2)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按照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实施细则》(苏园规字〔2012〕2号)执行。
可承揽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
a、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2)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b、业绩要求:
近4年参与过2个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
(3) 企业业绩、信誉: 良好 (4) 项目经理业绩、信誉: 良好 (5) 本工程采用现场报名。
6、请申请人于 2016年 09月 07 日至2016年 09月 13 日每天08 时 30分至17时 00 分(节假日除外)到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16年 09月 14 日 14:30 前将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至张家港市锦丰.沙洲新城规划展示中心308室(华昌路合兴路段与大南路交界处、原沙洲中学往西)参加资格预审(逾期作弃权处理)。
7、其他: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不良行为记录、不诚信记录(包括工程无故拖延,不竣工验收、无理由不缴纳养护期考核扣款)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申请人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或虽然投标申请人资质证书已经过期,但能够提供相应资质审批机关最近三个月内出具的正在办理其资质就位的书面情况说明;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投标申请人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申请,原发包人书面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资格预审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人所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附有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和连续交纳近6个月(2016年3月至2016年8月,下同)以上养老保险原件或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彩色打印件;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以及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连续交纳近6个月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清单原件。
(8).投标人必须按照《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张预办[2012]13号文)的规定,提供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或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为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查询有效时间为公告报名开始时间至资格预审结束时间止;
(9).杜绝借资质、挂靠等现象,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10).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招标投标规定的其他条件。
(11).企业近三年(2013年9月~2016年8月,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在苏州市范围内有100万元以上(造价以施工合同或最终审计报告为准)综合性景观绿化工程业绩(如有张家港本地业绩的,须提供张家港本地业绩,并需提供《张家港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或其他备案部门的备案证明;外地企业若无张家港本地业绩的,须提供该企业注册所在地以外的异地工程业绩),该工程业绩需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或提供网址备查。该工程业绩可以与上述项目负责人的工程业绩重复使用,也可以另外提供其他工程业绩(不含养护工程),资格预审时须对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工程决算审计报告(或工程决算报告)等原件进行审核;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除不可抗力外,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将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9、 招标人地址:张家港市锦丰.沙洲新城规划展示中心 联系人:侯波 电话:0512-58959130
10、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北路31号兴港大厦西侧楼5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钱丽洁、陆燕静 传真:0512-55392066 电话:0512-55392066
项目组组长:魏丽勤 专职工作人员手册编号: 苏招E0442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6年09月 07 日至2016年09月 13 日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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